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1.2 工程项目地点: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
工程概况:华能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容量8.45MW,年发电量约823万KWH,运营模式为全额上网;完成一、二次接入系统设计和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电网公司审查意见。
1.2 招标范围
华能赣榆光伏项目一次、二次接入系统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2.1一次、二次接入系统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内容要求
(1) 一次、二次接入系统分析报告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方案取得江苏省电网公司的批复;
(2) 负责协调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的评审,并承担相应的评审费和会务费用,直至获得相应批复;
(3) 本项目设计质量要求为:编制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要求,根据相应核准层级政府相关规定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等相关要求,对华能赣榆光伏项目进行一次、二次接入系统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编制,取得江苏省电网公司的批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1.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营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2.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1.7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8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9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接入系统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的工作,并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2.2.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22日9:00时起至2018年1月29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50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