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桥头镇窑庄村人畜饮水水源补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桥头镇窑庄村人畜饮水水源补充工程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大政【2018】19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境内
(2)招标内容:埋设引水管道6435米至窑庄村原有蓄水池。新建检查井1座,排气井1座,防洪坝1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大通县桥头镇窑庄村人畜饮水水源补充工程
发包内容:埋设引水管道6435米至窑庄村原有蓄水池。新建检查井1座,排气井1座,防洪坝1座。
计划工期:2018年3月10日-2018年3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无亏损;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缴纳投标企业养老金证明;省内外各投标人必须持有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的);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劳动用工诚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湖路海湖桥北)。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qhei.org.cn)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xnggzy.gov.cn)
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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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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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