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已由 常德市发改委 以 常发改招【2017】553号文核准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
2.2 建设地点:澧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05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建设范围为澧县全县境内,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 达到湖南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须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
3.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 或软件企业资质(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6具有从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或类拟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经历,近年承担过3个(含3个)以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或类拟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合同原件备查);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使用的主要货物(设备、软件)应出具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 1 月23日~ 2018 年 1月 29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湖南省常德市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委托人身份证。
6)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
以上1.2项资料需要留原件,3-6项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保证金数额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2月 12日9时30 分,
5.2 本项目投标保证数额:壹万元整。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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