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汽车修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
1、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汽车修理服务项目已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以办公会议的形式批准,招标人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 HR-2018-FW-0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
五、招标内容:
六、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七、预算金额(投标限价):因无法预见洗车、维修、保养得具体次数及具体需求,所以该项目不设置明确的招标控制价,以市场价格的下浮百分比为报价方式。
八、维修及保养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九、资金来源:自筹。
十、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提供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招标所有服务项目,投标人应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并提供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三、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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