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全厂电气电缆桥架采购框架协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全厂电气电缆桥架采购框架协议已由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青经信投备案【2015】56号(文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2)招标内容: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全厂电气电缆桥架(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全厂电气电缆桥架采购框架协议
发包内容: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全厂电气电缆桥架
计划工期:每笔订单的交货期不迟于订单签订后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 (工商核准登记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3.3、投标人近5年(2013.1.1-2018.1.1)内具有单个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电缆桥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供货业绩;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被行政主管部门(工商、税务、法院)、信用中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在合同执行阶段无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3.6投标人近3年内(2015.1.1-2018.1.1)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3.7投标人近3年内(2015-2017)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标的额在100万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全厂电气电缆桥架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中将固定中标人的供货范围、服务内容、协议条款及单价,但不固定数量(本框架协议中涉及到任何电缆桥架及辅件的数量均为估算量,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对电缆桥架及辅件需求量的承诺,实际需求量以各承包商的电缆桥架及辅件实际结算量为准)。采购框架协议通过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承包商向中标人下达订单的方式执行;中标人以执行将来各承包商所下“订单”的方式为业主所建工厂提供电缆桥架及辅件和相关服务,该订单在商务和技术方面对中标人的要求不得低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签署的“框架协议”。项目规模: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60万吨/年聚烯烃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必要的厂外工程,项目投资约127亿元人民币。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依据实际签订的订单执行,投标人应确保每笔订单的交货期不迟于订单签订后3个月。交货地点: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现场车板交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到16:00,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