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4号锅炉送、引风机转动部返厂检修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SIEZB180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锅炉送、引风机转动部返厂检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至少3台(指机组数量)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风机检修业绩;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均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7)本项目不接受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上述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在购买标书以及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如若投标文件中缺失,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