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非办公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非办公家具用具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谈判文件编号:GMG-931-180101
二、谈判内容:榆中县公安消防大队非办公家具用具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商或供货能力的代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生产声明;若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2月-至今)具有同类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01月23日至01月2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百合花宾馆六楼)。
3、谈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9时30分前递交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百合花宾馆六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谈判时间:2018年02月01日9时30分
5、谈判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百合花宾馆六楼)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具有同类供货业绩(2014年12月至今)4、单位介绍信及获得的表彰奖励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