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办公室委托,对投标保证金履约金专户开户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XJZQ20180113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履约金专户开户银行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选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履约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存放与收退等相关服务,服务期限为十年(2019-2028)。按照得分排名选择前三家银行做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当地监管机构核发的营业证书。
(二)投标人为全国性上市银行,总行注册资本金在50亿元及以上,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资产规模100亿以上,信誉良好。
(三)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原件),2015-2016年度不良贷款率≤2%(以经审计财务报告或公开报告中数据为准)。
(四)投标人近3年内未受到新疆监管当局的处罚,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自愿出资参与项目建设及承担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维护费用(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原件)。
(六)投标人必须为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且在乌鲁木齐注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每个银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七)应承诺一次性投入资金不低于壹仟伍佰万元(¥1500万元),用于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前期建设,并同时承诺所投入资金于2018年3月前在投标银行账户,可随时按照采购方要求打入指定帐户。
(八)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运行后,年进场交易招投标概算金额预计约1200亿人民币(仅供参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营期限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投资收益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测算投资收益及风险。
(九)所属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 15:3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所属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函、承诺书、审计财务报告或公开报告。
注: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
(二)时间:2018年2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
九、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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