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 的委托,拟对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茂盛围东侧临时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1-X015002005-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茂盛围东侧临时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6,340.93
四、采购数量:1个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茂盛围东侧临时绿化工程采购项目(谈判编号:CXD2018-004G;
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80115-000214)。
2、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除路面、种植土回(换)填、铺种草皮、栽植灌木、栽植绿篱、喷灌管线安装、喷灌配件安装、套管、水表、主管闸阀,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预算:玖拾捌万陆仟叁佰肆拾元玖角叁分(¥:986,340.93元)。
4、投标报价上限:玖拾捌万陆仟叁佰肆拾元玖角叁分(¥:986,340.93元),超过此上限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5、工期:13日历天(2018年2月13日完工)。
6、项目属性: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报价,不充许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供应商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5、 近三年以来(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谈判。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谈判资格。
注:(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均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1 月22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6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