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县排涝泵站提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湘潭县排涝泵站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湘潭县水务局以 潭县许水字【2017】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朝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县排涝泵站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湘潭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116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约515.58万元,主要内容为:对泵房、进水前池、出水流到、消力池等拆除重建。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湘潭县排涝泵站提质改造工程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为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明确为准) 。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14 年 12 月~2017年12月止)必须成功完成过 1个单项合同金额 400万元的泵站或者排渍站工程(新建、重建或扩建) 施工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1月22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9:3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湘潭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2 月 13 日 9 时30分, 时应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8.2投标保证金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3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段前按照湘潭市相关要求完成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保证金要求链接网
8.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9、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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