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025/16-QT-0101 |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 |
3000 |
五、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二)本期规模:建设一套650MW级H型燃气和一台350MW燃煤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三)交通运输情况:
铁路:京山铁路位于厂区北侧1.20km,电厂现有铁路专用线自京山线上的军粮城车站接轨,铁路专用线长约3.4km。本期工程拟选厂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公路:厂区北侧距津塘公路230m,电厂进厂道路与津塘公路相通。
(四)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燃气机组初步设计及概算已于2017年11月3日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17〕496号),燃煤机组主体开工已于2017年8月30日批复(中国华电建函〔2017〕205号),燃煤机组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已完成招标,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技术规范书已完成审查,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即B证)。
1.6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1.7投标人近五年内在中国国内必须至少有1个3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特殊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并安全运行满一年的业绩,且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1.10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注: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安全运行(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