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噪声控制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设备安装工程 |
800 |
详见技术附件 |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350MW燃煤机组噪声控制工程。
2、工程建设规模:
天津军粮城发电厂(六期)新建1台650MW H型燃气机组与1台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和脱销设施。本工程新建机组送出电压等级暂考虑220KV,暂考虑燃煤机组通过1-2回220KV出线,接入电厂附近变电站,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通过2回220KV出线,接入电厂附近变电站。
3、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4、工程计划进度:2018年10月底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5、建设地址:天津军粮城发电厂内。发电厂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小东庄乡津塘公路南。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a.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b.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c.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明确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等情况。
5、投标人近5年内独立完成至少2个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相近业绩,必须提供有效合同页(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等)及用户验收证明等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国家相关网站核实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2016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三年处于盈利状态。
9、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资格: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必须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0、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必须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2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