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华化工搬迁5万吨/年偏钛酸制脱硝催化剂用载体材料等废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搬迁5万吨/年偏钛酸制脱硝催化剂用载体材料及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已于2015年10月26日获潼南区发改委同意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的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搬迁5万吨/年偏钛酸制脱硝催化剂用载体材料及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
2.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500万元。
2.3工程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北区
2.4项目性质:化工行业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搬迁1万吨/年脱硝催化剂用二氧化钛及0.4万吨/年通用型钛白粉生产装置,包括偏钛酸原料打浆工序、偏钛酸浆料预处理工序、偏钛酸压滤水洗工序、TiO2溶胶制备工序、TiO2溶胶煅烧工序、产品粉碎包装工序、尾气处理工序以及外管、配电、总图运输、空压站、废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涉及土建、设备管道安装、给排水、电气仪表等专业。
2.6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为依据,本土建工程共包括施工图示范围内多个单项工程,其中:钛白粉装置厂房3层(局部一、二层)含室外设备区建筑面积约4868.41m2;产品库约1956.60m2;原料库约255.59m2;综合楼2层约1157.74m2;门卫室约13.12m2;还包括施工图示范围内的设备基础、钢平台基础以及厂区外管管架基础(含预埋件及安装完成后二次灌浆),厂区给排水、道路、围墙、排水明暗沟和室外地坪等总图施工内容。
2.7 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8 项目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