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军粮城六期噪声控制工程消声器及防雨百叶供货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噪声控制工程消声器及防雨百叶供货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消声器及防雨百叶供货 |
900 |
详见技术附件 |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350MW燃煤机组噪声控制工程。
2、工程建设规模:
天津军粮城发电厂(六期)新建1台650MW H型燃气机组与1台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和脱销设施。本工程新建机组送出电压等级暂考虑220KV,暂考虑燃煤机组通过1-2回220KV出线,接入电厂附近变电站,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通过2回220KV出线,接入电厂附近变电站。
3、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4、工程计划进度:2018年10月底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5、建设地址:天津军粮城发电厂内。发电厂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小东庄乡津塘公路南。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消声器及防雨百叶供货标段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近五年有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燃机项目已投运供货业绩,正式运行二年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环保验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处于盈利状态,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产品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2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