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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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28/17-QT-0201 |
脱硫石膏销售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范围:一、二期机组脱硫石膏进行销售,合同期限2018.3.1-2018.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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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2、项目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项目概况: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运营商;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石膏、脱硫石膏经营范围的单位或直接使用单位。
3、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脱硫石膏处置业绩。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4至今)脱硫石膏处置不少于2项业绩。投标人需出具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17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