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兴安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兴安县风电场植被恢复绿化工程(第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风电场植被恢复绿化工程(第二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DXZB-XA-20180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992756.00元
2.采购范围:兴安县风电场植被恢复绿化工程(第二期), 工程量每亩种250株,按880亩山地计,共220000种株。需种植直径1-2cm,定干高度40-90cm五角枫等耐寒耐旱树种,斜面丈量每亩应种植250株、成活率80%以上。考虑海拔、地质条件及风电单位施工破坏等因素、石山地区因人式运土种植。种植周期为半年后验收,成活率达80%以上。验收合格后必经再养护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3.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18年1月26日下午17: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