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云南澜沧江黄登水电站业主营地至两个电站光缆通道建设 。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业主营地位于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海拔1800米,距兰坪县城约54公里;黄登电站距营地公路里程约17km,大华电站距营地公路里程35km。
(1)大华桥电站至业主营地:从110kV兔中线42号塔新架设一条约8公里的水泥杆塔线路至大华桥电站值守楼,敷设一条24芯自承式光缆;将110kV兔中线42号塔至110kV大中线黄登支线35号塔之间一条架空地线更换为24芯OPGW光缆;从110kV大中线黄登支线35号塔新架设一条约2公里的水泥杆塔线路至业主营地办公楼。
(2)黄登电站至业主营地:从黄登电站地下厂房通信机房敷设一条长约7公里的24芯自承式光缆至110kV黄登变电站;将110kV黄登变电站至110kV大中线黄登支线35号塔之间一条架空地线更换为24芯OPGW光缆;利用110kV大中线黄登支线35号塔至业主营地已架设的一条约2公里的水泥杆塔线路敷设24芯自承式光缆。
(3)业主营地、黄登电站机房和大华桥电站机房网络及安全设备和光纤配线架的采购、安装和网络调试。
工程完工时间:计划2018年7月30日建成完工。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业主营地至黄登电站地下厂房通信机房和业主营地至大华桥电站值守楼通信机房通信光缆设实施方案、网络设计、材料采购、供货、检验、保险、包装、运输、施工、测试和验收等。
三、资金来源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四、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须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资格。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财务状况良好。
2. 投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应具有与本合同设备供货相应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实施经验,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包合同,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所有项目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拟委托的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设计企业,并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投标人及设计单位应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施工(设计)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供货和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的说明(如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财务报表等)。
(5) 施工单位必须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能按合同进度的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确保各项指标合格。
(6)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7) 投标人近三年应完成不少于三项独立完成的110kV及以上电力输电线路的施工业绩,提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的项目业绩清单。
(8)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次招标采购项下货物的按时交货和项目实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1月4日9:00分起至2018年1月9日17:00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