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莲塘风电场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降压式SVG及FC)项目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采购内容
1.1.1 项目概况
莲塘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境内,与常宁市交界,地理坐标界于北纬26°2′~26°7′,东经112°28′~112°32′之间,总面积约为14.7km2,规划装机容量50MW。风电场场址距南面的桂阳县公路里程为53km,场址区域呈不规则形,海拔高度在370m~508m之间。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东侧有岳临高速S61,南侧有省道S323,西侧有省道S214。
莲塘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为50MW,后期工程装置容量约为80MW。本工程送出线路考虑周边其他风电场以110kV电压等级的接入。本工程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站内安装1台容量50MVA主变,考虑本风电场后期工程的接入,预留另外一台主变位置,因此升压站最终建设2台主变,5个GIS间隔。
1.1.2 招标范围湖南省桂阳县莲塘风电场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SVG及FC和其辅助设备采购。
35kV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SVG、FC、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风电场安装现场,参加现场开箱交货,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卸货、现场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以及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1.3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1.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时间:2018年5月底,具体详细供货计划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供货地点:风电场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必须在近三年内有35kV、10MVA及以上规格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制造业绩,并且有3年以上安全运行考验,无不良记录;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经营状况良好;
(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采用现场现金支付或电汇支付的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 12:00时,下午13:3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是否需要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等信息。
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上述资料邮件至指定邮箱,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并确认电汇款到账后1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通过平台开展,投标人需同时在集采平台内报名参与。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