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2019年剥离(选采)劳务承包,招标人为鄂温克伊敏盛达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2018年剥离(选采)工作面,具体甲方实际安排为准。预计使用挖掘机、自卸车、工程机械、水车等约160人;其中:挖掘机司机约30人;自卸车司机约120人;工程机械水车司机约10人,具体以根据甲方剥离(选采)工程量配备相应的劳务人员。
2.2承包期限:二年,按年分签合同,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与投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2.3项目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需具有劳务分包经营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3.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等规模或同类劳务业绩不少于1项;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近五年(日期截止至开标前一日)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5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0日至2018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