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霍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发改委以霍县发改【2017】3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霍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对县公安局1200平方米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内容包括视频会议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化机房建设、语音管理系统、报警调度设备。二标段技术用房装修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2月22日
..竣工日期:2018年6月22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施工一标段: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施工二标段: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监理一标段: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3.5监理二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3.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1月-2017年12月)至少三个;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施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企业两个、负责人一个。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监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及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企业两个、负责人一个。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注:以上证件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1000元/本,监理标: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和(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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