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环城高速公路洛阳东站改建工程。
2.2项目地址:洛阳市连霍高速公路与G208(洛常路)交汇处。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用地范围内的道路改造、总平台布局设计;收费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收费大棚、配电房等建设场地广场、绿化景观等建设;其中收费站管理用房3484.46平方米,地上三层呈一字布置,立面采用坡屋顶形式;休息用房110.35平方米,地上一层呈一字布置,立面采用坡屋顶形式;收费大棚1732.84平方米,以“城墙”为基本设计要素,整体采用对称布局;配电房164.16平方米,地上一层。以上建筑物耐火等级均为地上2级,屋面防水为二级,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沿路面设置停车区。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三个月,绿化养护期1年。
2.6项目总投资:约8241.7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连续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须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包括(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3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或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具有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收费站新改建工程项目业绩一项;
3.4 项目总工及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注: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还需配置机电专业、建筑专业人员各1名(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总工具有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收费站新改建工程项目业绩一项;
3.5 业绩要求:
具有2013年01月01日以来独立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收费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各1项,合同金额均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交工(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原件、评标结果或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为准)。
3.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一年的本公司交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及缴费明细;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投标报名的为有效投标人。
3.8、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9、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须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开具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4.2获取时间:2018年01月23日08点30分至2018年01月29日18点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