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台前县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台前县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
2、项目批文: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文件(台城管【2018】8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约36万元,资金已落实
5、项目实施地点:台前县境内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编制周期:30日历天
8、编制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编制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火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3、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1.4、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本项目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北京时间,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