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及其附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8-01-23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及其附件设备采购项目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法人:
二、招标人:
三、招标主管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售价 |
1 |
CHDTDZ092/16-SB-0101 |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及其附件设备采购 |
(1)、2台套起重量500t/125t/15t跨度26.5m的主厂房单小车桥式起重机; (2)、1台套起重量10t的GIS室单小车桥式起重机; (3)、2台套起重量15t的机电设备仓库单小车桥式起重机; (4)、2台套起重量5t的机电设备仓库单小车桥式起重机; (5)、1台套起重量10t的机电设备仓库叉车; (6)、用于起吊厂房检修排水泵、渗漏排水泵、大坝渗漏排水泵、消力池排水泵的电动葫芦; (7)、与上述6项设备配套的附件设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 工作内容包含: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材料采购、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保险和交货;对设备质量负责;对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培训服务;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
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显示金额为准 |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及其附件设备采购
2、本期规模:苏洼龙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475m,库容6.38亿m3,多年平均径流量938m3/s,电站额定水头84m,设置4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右岸溢洪道、右岸泄洪放空洞(兼导流洞)、左岸引水系统、左岸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电站建成后接入四川电网,与金沙江上游其他梯级电站共同担负起“西电东送”持续送电任务,对“西电东送”和“藏电外送”具有重要意义。电站在电网承担基荷或腰荷。电站长期运行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
3、建设地址:苏洼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的界河上,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衔接。坝址距上游巴塘县城约79km,距下游得荣县城约159km;距成都约860km,距昆明约909km。库坝区左岸有竹(巴笼)茨(巫)县级公路通过,该公路与G318、G214相连,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4、项目概况:苏洼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的界河上,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衔接。
苏洼龙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475m,库容6.38亿m3,多年平均径流量938m3/s,电站额定水头84m,设置4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苏洼龙水电站建成后接入四川电网,与金沙江上游其他梯级电站共同担负起“西电东送”持续送电任务,对“西电东送”和“藏电外送”具有重要意义。电站在电网承担基荷或腰荷。电站长期运行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
苏洼龙水电站计划2017年11月中旬截流,2020年12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2021年12月底工程竣工。
七、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制造许可证或资质证明的生产制造厂家,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A级)。
(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过起重量500t、跨度25m及以上桥式起重机并投入运行两年的成功经验,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4)投标人已取得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已被列入华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3日—2018年01月30日17时整。
购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2018年01月30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