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试点建设阜平县造林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7]8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省级财政筹集建设期利息,招标人为河北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规模:阜平县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试点建设工程总面积5000亩,生态经济林建设面积5000亩,宣传碑牌(大)1个,宣传碑牌(小)5个。
2.2建设地点:阜平县大道村、葛达头村、小石坊村、铁岭村、罗峪村,共5个村庄。
2.3计划工期:栽植期为1年,后期管护3年。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大道村、铁岭村、罗峪村造林工程;
三标段:小石坊村造林工程。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河北省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试点建设阜平县造林工程一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招标范围:河北省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试点建设阜平县造林工程二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招标范围:河北省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试点建设阜平县造林工程三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需包含“造林”或“果树种植”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造林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单位报名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