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3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华能蓬莱海装2MW风机检修维护项目
1.2本工程概况:华能蓬莱一期风电场装有25台海装H93/102-2000机组,总装机容量49.8MW。投运日期为2014年9月,变频器为禾望变频器,现风机已出质保期,对出质保后的风机消缺维保等检修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5台蓬莱一期海装2MW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维护、巡检、消缺、维护保养(半年度及年度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包含消防)、配合进行备品备件管理、相关资料及文档的编写、技改等外包项目监督验收工作、大部件(叶片、变桨轴承、齿轮箱、主轴承及主轴、齿轮箱、发电机、叶轮、变频器整柜等)吊装前后相关配合性拆卸安装等所有工作。
项目中标价格有效期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当年合同到期后,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年度项目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03月15日,项目结束日期为 2019 年 3月14日。
1.3工程工期要求:本年度项目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03月15日,项目结束日期为 2019 年 3月14日。
1.4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5施工地点:华能蓬莱风电场现场,山东烟台蓬莱市大柳行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涉及经济诉讼的证明,近一年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2.1.5 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2.1.9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由其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专项资格
2.2.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风电(风能、新能源)生产、制造或检修维护相关内容,至截止投标日投标人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达到三年及以上,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四级及以上电力承装(修、试)资质且满足近三年2MW及以上风机的检修维护风电场规模,非定期维护保养的合同规模达到1000MW及以上。
或投标人为国内大型风力发电机制造商(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投产台数达到500台及以上)以及其成立的后服务公司。
2.2.3投标人拟派遣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风机检修维护项目负责人任职履历2年及以上,其余人员从事风电机组检修消缺工作不应少于1年,且具备登高证及电工证。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 1 月24日8:30起至2018年 1 月29 日12:00止,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华能蓬莱海装2MW风机检修维护项目
1.2本工程概况:华能蓬莱一期风电场装有25台海装H93/102-2000机组,总装机容量49.8MW。投运日期为2014年9月,变频器为禾望变频器,现风机已出质保期,对出质保后的风机消缺维保等检修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5台蓬莱一期海装2MW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维护、巡检、消缺、维护保养(半年度及年度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包含消防)、配合进行备品备件管理、相关资料及文档的编写、技改等外包项目监督验收工作、大部件(叶片、变桨轴承、齿轮箱、主轴承及主轴、齿轮箱、发电机、叶轮、变频器整柜等)吊装前后相关配合性拆卸安装等所有工作。
项目中标价格有效期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当年合同到期后,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年度项目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03月15日,项目结束日期为 2019 年 3月14日。
1.3工程工期要求:本年度项目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03月15日,项目结束日期为 2019 年 3月14日。
1.4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5施工地点:华能蓬莱风电场现场,山东烟台蓬莱市大柳行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涉及经济诉讼的证明,近一年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2.1.5 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2.1.9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由其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专项资格
2.2.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风电(风能、新能源)生产、制造或检修维护相关内容,至截止投标日投标人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达到三年及以上,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四级及以上电力承装(修、试)资质且满足近三年2MW及以上风机的检修维护风电场规模,非定期维护保养的合同规模达到1000MW及以上。
或投标人为国内大型风力发电机制造商(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投产台数达到500台及以上)以及其成立的后服务公司。
2.2.3投标人拟派遣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风机检修维护项目负责人任职履历2年及以上,其余人员从事风电机组检修消缺工作不应少于1年,且具备登高证及电工证。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 1 月24日8:30起至2018年 1 月29 日12: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