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 ,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引入江门地区及全线站后工程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56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深茂四电集成项目部。经批准,本批次物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地区,东起深圳,西至茂名,北联广州。途经东莞、中山、江门、阳江等市。江门至茂名段东起江门市新会区江门南站(含),终至广茂铁路茂名东站(不含),正线全长265.111km,配套工程江门南至新会直通线2.172km、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铁路至既有广珠铁路上行联络线1.837km。总投资11.78536835亿元。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3)速度目标值:200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
5)限制坡度:6‰;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电动车组,HXD系列;
8)到发线有效长:850米;
9)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10)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开工日期:2016年9月12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8日 。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 《 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4-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3.1.4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1.5供货业绩:满足谈判公告中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6 履约信用: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
3.1.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竞争性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表1《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 1月23日至 2018年1月25日,每日8:30 时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