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标人”)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福建汇得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名称 主要内容
福建汇得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项目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总监理工程师: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为投标人长期雇员;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承接的项目中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并未因此受到过有关管理部门的查处或通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近年来从事类似监理项目的经历和经验;提供目前正在履行的监理工程项目情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