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3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为完成可研总容量32.5MWp的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
二、投标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要求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一条: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GB/T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注册资本金要求达到2亿元及以上;企业净资产达2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内均不得亏损(提供2015及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30MWp及以上地面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2、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4)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近三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30MWp及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6)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23日9:00至2018年1月29日17:00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为完成可研总容量32.5MWp的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
二、投标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要求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一条: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GB/T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注册资本金要求达到2亿元及以上;企业净资产达2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内均不得亏损(提供2015及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30MWp及以上地面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2、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4)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近三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30MWp及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6)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23日9:00至2018年1月29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