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油田带压作业双向自锁卡瓦物资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带压作业双向自锁卡瓦物资采购项目,定商定价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不超400万元,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带压作业双向自锁卡瓦物资采购招商项目;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有效期限:自授标之日起两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2个规格,具体规格型号:卡瓦及配件 DYJ60/21DQ 双向自锁固定卡瓦 WSX 88.9 675-G、卡瓦及配件 DYJ60/21DQ 双向自锁游动卡瓦 WSX 88.9 675-Y;
技术要求:带压作业双向自锁卡瓦技术要求;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一个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人。
其他: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4万元;自2018年1月1日按物资采购合同挂账金额(不含税)的2%收取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加工或石油配件加工”;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投标人注册资金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金时以开标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出资证明;
2. 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准入品种涵盖“带压作业装置22040308”的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
3.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4.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术资格条件: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涵盖带压作业设计与制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涵盖带压作业设计与制造);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BS OHSAS18001)(涵盖带压作业设计与制造);
9.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压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至少包括:夹紧形式为两轴(180º)直卡式,可以安装于防喷器串中,静密封压力35MPa。
10.执行带压作业双向自锁卡瓦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