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估算金额:290000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的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4套300MW及以上机组超净排放用高效新型除雾器的使用业绩;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投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无不良供货劣迹,近5年所提供设备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的发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 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