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号机组小修设备保温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号机组小修设备保温物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履行本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拟提供货物在近三年内应有电力行业成功应用业绩,供货业绩是指:(电厂类用户,300MW机组以上的合同)。
3.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保温物资的供应和安装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5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