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8]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现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株洲云龙城乡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办事处香樟社区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株洲校址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共设学位5100个,其中小学学位2700个,初中学位2400个,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4350㎡,包含教学楼及办公用房、食堂、宿舍、风雨操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061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515万元。
2.4 勘察、设计工期: 75 天,其中勘察工期 20 天,设计工期 55 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及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勘察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 月 24 日至2018年 2 月 1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网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网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 2 月 1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9、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网站)》(网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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