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桃源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7]7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招标人为桃源县东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桃源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2工程地点:桃源县漳江镇迴峰村十一组;
2.3招标编号:HNXZ-CD2017-045
2.4工程概况:本工程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万m³/d,分三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0.5万m³/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池、二级沉淀池、高效沉淀池、连续流沙过滤器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提升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车间、离子除臭间、加药间、鼓风机房和配电间、机修仓库间、综合楼等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PASG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5工程概算:约3321.7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885.69万元)
2.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 22个月(660天)(其中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7招标范围:桃源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8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并提供查询地址);
3.6省外企业应提供拟任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企业的投标人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 1 月 25 日至2018年1 月31 日,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31 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 5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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