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消防综合广播系统购置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消防综合广播系统购置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服务规模:清远供电局消防综合广播系统购置项目。
2.3招标范围:清远供电局系统部分消防广播系统因为建成后时间长,线路已经老化,性能大大衰减,广播音量很小,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消防警示、应急疏散等工作需要。清远供电局购置消防广播系统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经营范围(含电子产品或计算机)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各单独递交原件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2)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资料复印件
备注:1、提交的报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费发票请投标人带上缴费凭证自行到财务部开取。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俊梓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