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对给水泵汽轮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给水泵汽轮机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0310-SNHII-设备-2018
(3)项目概况: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厂址位于河源市区西南直线距离约17km的埔前镇,西距埔前镇中心1.7km,一期工程建设2×60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3月10日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粤发改能电函〔2017〕1225号),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底,两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1年5月和10月投运。
2.2招标范围:给水泵汽轮机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泵汽轮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相应招标设备资质和能力。
3.3设备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授权代理投标。
3.12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为6台国内1000MW燃煤机组提供给水泵汽轮机设备的运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9:00时至2018年1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