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元) | 计划执行工期 | 备注 |
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 | 详见附件 | 850000 | 10000 |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不含税包到价。货到并验收合格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后,按资金计划付款(承兑)。 |
总承包涵盖生物脱酚系统、除盐水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所用药剂:PAC、PAM(阳离子)、PAM(阴离子)、次氯酸钠、阻垢剂、亚硫酸氢钠、非氧化性杀菌剂、EDTA-4Na、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一水柠檬酸、六聚磷酸钠、磷酸氢二钠、聚合硫酸铁、氨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水处理剂生产商(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 须提供在至少在2家以上同行业均连续使用1年以上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须提供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案例的情况证明。有效的情况证明文件必须是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是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的运行控制方案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 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户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4.3.2.6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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