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盐酸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
2.概况: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盐酸采购。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盐酸约600吨;按照现场实际用量结算;要求供方要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生产用量,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分批次的提供优质、合格的盐酸产品,并安全的运抵招标人生产现场。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和暂估总价,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货期:按照招标人使用需求分批次供货。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单位签订的1个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签订。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危险化学药品、化学药品经营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化学药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运营资质;运往地县、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