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熟石灰粉采购0128招标公告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熟石灰粉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
2.概况: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熟石灰粉采购。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包装/运输 |
数量(吨) |
1 |
熟石灰粉 Ca(OH)2 |
湿度满足气力输送条件,氢氧化钙含量大于等于90.0%;酸不容物小于等于1%;干燥减量小于等于2%。筛余物(0.125mm试验筛)小于等于4%。 |
罐车,汽运,自带气力输送,卸到指定石灰粉仓中 |
792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值,实际数量以最终到货验收数量为准,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使用需求分批次供货。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和暂估总价,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货期:按照招标人使用需求分批次供货。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单位签订的1个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签订。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危险化学药品、化学药品经营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化学药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运营资质;运往地县、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