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浏园净水厂改扩建及输配水工程(二期)电缆材料采购标段招标人为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缆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浏园净水厂建设总规模为20万m3/d,本期扩建规模建于一期工程北侧,利用原有预留地块,不再征地,建设范围为水厂围墙内部分。本期工程净水工艺预处理+常规处理设计规模 10 万m3/d;深度处理规模土建为 20万 m3/d,设备规模为 10 万m3/d;排泥水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池+离心脱水工艺,土建规模为 20 万m3/d,设备规模为 10万m3/d。加药系统利用原有配水药剂楼,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后总规模为 20 万m3/d。送水泵房原有规模为 10 万m3/d,通过挖潜,将其改造为 20 万m3/d。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浏园净水厂工程现场。
2.3招标范围:齐齐哈尔市浏园净水厂改扩建及输配水工程(二期)所需的电缆附件及其相关附件的采购、运输、现场交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工程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产品如在“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目录内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类似电缆及附件的供货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陆站填写投标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须注明【单位简称+齐齐哈尔电缆+SW173601】(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