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平出米岩风电场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39号和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工程及部分设备采购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以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岩市武平县中山镇、民主乡、东留镇;
2.2规模:总装机容量50MW,安装单机容量为2MW风电机组25台,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风电场拟以1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集贤变;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具体以业主开工通知为准),2019年1月31日第一批机组投产发电,2019年3月31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调试工程及本工程除风机、锚栓、风功率预测系统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部分技术服务。
2.5质量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本合同文件、设备供货合同及有关技术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满足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国家级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和行业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5年内)至少具有两个完整的已投产的4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施工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山地(单机容量2MW及以上)业绩(提供包括施工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一套)。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保证工程建设的履约能力。
3.5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所投合同包的施工的能力。
3.7 负责人要求:
①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4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且为本企业人员,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本企业连续服务年限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该员工社保证明为准,下同)且在投标期间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③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采购经理)需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比如专职安全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
3.8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3年内)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3年内)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资格要求另详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