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场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7〕3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争取上级补助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江津区四屏镇
2.3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涉及新建一条输水管道,起于四屏镇水厂,沿云武大道、四屏大道和云田路等市政道路敷设后形成供水管网系统,全长9.5公里。其中DN800为 1.5公里、DN600为3公里、DN300为3.5公里、DN200为1.5公里;管道沿线设置市政消火栓。工程总投资约88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内容。
2.6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