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1.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拉运服务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
2. 工程概况:
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所产粉煤灰、炉渣、石膏的拉运,并无偿清理运输脱硫废水、废水处理系统所产生污泥。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每年按冬夏两个价格执行,夏季为:4月16日至10月15日;冬季为:1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6日至12月31日。拉运终点为灰库或自行销售。
招标范围:
1)粗、细灰库、石膏库、污泥库、#1、2渣仓、设备及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包括运输车辆的装载、装载设备操作间的保洁、装载区周围环境的保洁;
2)运输道路(北起厂内脱硫工艺楼区域,南至进煤道路路口)的卫生清理工作;
3)本标段分界点:
(1)本标段所有用水以母管至用户支管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以后管道设备归投标方操作;
(2)灰、渣、石膏、污泥、装车下料管出口门及振打装置的操作;
(3)灰库气化风及搅拌机用水以母管至用户支管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以后管道设备归投标方(含隔离门)操作;
(4)装载区包括灰库、渣仓、石膏库、污泥间下部区域及装车过程中所形成污染的钢架部分:灰库区包括灰库本体、灰库周围路段外沿;
(5)石膏、污泥的清理、装、卸车、运输均由投标方负责。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按规定负责承办范围以内设备启、停操作,运行中巡视、检查、操作。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安全运行;
(2)负责灰渣的接卸并将粉煤灰、炉渣、石膏及污泥运出甲方,由投标方自行处理,不得存放于甲方周边区域;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堆放,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如因堆放不规范或运输发生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通报,投标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处罚;
(3)负责承包范围以内设备、地面、墙体、门窗、操作间的安全文明生产、卫生保洁工作;
(4)负责提供每月灰渣、石膏等外运记录,包含日期、车辆、吨位、处理堆放地点等内容,并盖章确认;
5)工作人员要求:
(1)投标方必须将全部人员培训合格,达到上岗条件方可上岗。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按照拉运的重量据实结算。发票要求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类似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