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受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脱硫石膏及炉渣对外拉运、销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
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石膏、炉渣清运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规格 |
|
1 |
脱硫石膏及炉渣对外拉运、销售 |
四台机组产生的脱硫石膏、炉渣的综合利用或外运倒入甲方灰场处置 |
CHDTDZ031/16-QT-1002 |
四、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3、项目概况: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四台机组于2006年12月全部投产,现对脱硫石膏及炉渣对外拉运、销售项目进行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灰渣及石膏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或水泥生产,或混凝土生产或相关运输等其中一项。
3.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承包不少于2年的业绩证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1月24日--1月29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4日 - 2018年1月29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