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洋中镇龙洋-天堂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以明国土资综〔2017〕3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尤溪县洋中镇人民政府,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施工费约为528073元(本项目按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和三明市财政局批复的终审工程量范围内按固定单价包干。项目预算书所确定的工程量、项目单价及总价仅作为本项目招投标评标定标的依据。本项目施工过程进度款结算及竣工结算,其工程量必须以批复的设计文本终审稿为准,结算单价也必须按设计文本终审稿的单价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确定,工程量按实结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3、工期要求:6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 1 月24日至2018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