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化学工业3#气化炉、洗涤塔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气化炉、洗涤塔设备维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0211。
2. 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县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醇中心二期气化装置区的1#、2#、3#气化炉均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份制造供货(材质:SA387Gr.11CL2/S31603,壁厚:82mm/4mm)。并于2008年开始投运,正常情况下,两开一备。3#气化炉在2017年特检所年检时,在设备激冷室壳体复合层打磨了3处,打磨尺寸均为500×300,发现存在有大量裂纹,检测人员按照规范加深打磨,裂纹也未消除。另外3#合成气洗涤塔(为该气化炉后续工艺配套设备,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与3#气化炉同时投运,在此次年检时发现设备本体与裙座连结焊缝处有裂纹(长约200mm,深约10mm)。现按照相关规范和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维修、检验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1)按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采用挖补修复时更换承压备件。
2)对气化炉缺陷部位的检测、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现问题的气化炉炉体壁厚、焊缝、材质等的检测及修复,以及在修复过程中和检测检验中新发现问题的修复,直至通过国家相关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洗涤塔本体与裙座连结处焊缝裂纹修复。
4)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化炉说明书及图纸等规范编制维修方案。维修方案须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格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5)按照相关规范和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维修、检验工作。
6)维修过程中所需要的维修监检由投标方负责联系当地特检机构办理并提供监检报告;
7)维修完成后编制维修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维修方案;使用焊材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记录;竣工图、当地特检所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及其他规范和图纸要求的资料文件。
8)负责聘请国家认定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气化炉检修结果进行检测。
2.5项目总工期(项目服务期):60日历天。
气化炉维修采用堆焊修复工期为30天;挖补修复工期为60天(不包活材料采购、备件制造时间);洗涤塔在60日历天内完成修复。
2.6气化炉、洗涤塔主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体材料 |
单重(Kg) /台 |
备注 |
1 |
RⅡ1201C |
Φ3200*98/76/90*17254三类压力容器 |
SA387Gr.11CL2/S31603,壁厚:82mm/4mm |
15549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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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Ⅱ1301C |
Φ3600×10620 三类压力容器 |
16MnR+00Cr17Ni14M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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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或A2压力容器),类别含(固定式压力容器),品种需包含(第三类压力容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含(第三类压力容器),施工类别含改造或安装或维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远程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