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TSGL-JD-01-0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包,中铁四局四公司负责土建施工,中铁四局电气化公司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项目经理部负责廊内机电安装施工,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电气化公司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项目经理部,现对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安装自购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区域在唐山市市区增盛路(南新道—新华道)、新华道(增盛路—车站路)、车站路(新华道—龙泽路)、大城路(龙泽路—北新道)、北新道(大城路—河西路)、河西路(北新道以北250米)、滨河路(建华道—北新道)、建华道(滨河路—河东路变电站)。
2.2设计规模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总投资暂定为642763616元(暂按概算批复建安费下浮12%,实际按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下浮12%);其中廊内机电及入廊管线工程暂定188221120元(暂按概算批复建安费下浮12%,实际按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下浮12%)。总建设工期计划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元28日,其中廊内机电及入廊管线建设工期计划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28日,但前期因图纸及审价等工作不具备招标条件,目前部分路段已经具备。
2.3技术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
2.4计划工期
总建设工期计划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元28日,其中廊内机电及入廊管线建设工期计划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28日,但前期因图纸及审价等工作不具备施工条件,目前部分路段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5采购内容:
空气呼吸器、地埋式箱变,共2个包件,详见第一章附表一。
3.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一)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申请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3生产能力要求:对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所投入的生产、检测设备齐全、先进,具备本项目充足的供货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申请人应提供2014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2016年如暂未取得可不提供);
3.5 供货业绩要求:谈判物资必须具有谈判物资近三年管廊、地铁、高速公路、隧道、大型工业及民用建筑机电安装等工程供货业绩;
3.6履约信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其他资格要求: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2凡有意参加竞谈的申请人请于2018 年01月22日上午9时 30 分起至2018年01月30日下午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