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清远恒大银湖城二期项目经理部项目施工设备租赁需要,(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起重机械进行框架租赁公开招标[招标编号:建筑机租赁(2017)30号2次],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
1.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
1.工程概况:本工程由12栋高层住宅及1栋中学组成,属于恒大银湖城工程七期二标段。其中中学为四层框架结构,高层主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其中145-148#地上31层,地下一层;149-150#地上32层,地下一层;187#地上32层,188#地上28层,156#地上32层,无地下室;157-159#地上32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为160242.97㎡,地下建筑面积为23407.15㎡,总建筑面积约为183650.12㎡。
2.招标内容:清远恒大银湖城二期项目施工所需起重机械。
2.1.本次招标范围: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清远恒大银湖城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用塔式起重机10台、施工电梯8台、物料提升机2台;
2.2.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运行、操作、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附着、维修、保养、检查、验收取证等服务;提供具备合法有效的操作证件;
2.3.预计租期:预计14个月,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4.人员要求: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为准,人员证件必须合法有效;
1. 投标保证金(现金):1万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18年2月13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