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洪梅至深圳机场段项目已由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以《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9号)、《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铁路洪梅至长安金沙站前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7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长安金沙至深圳机场段站前工程、全线站后工程及项目总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8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洪梅至深圳机场段项目SZH-8标重要自购物资粉煤灰(第二批)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8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站(含)DK7+592.97至洪梅站(不含)DK26+000段,正线全长18.102公里。莞惠线相关工程GHDK0+150~GHDK2+591.092,线路长2.44公里,含望洪站。既有广深III、IV线相关改建工程,线路长约4.72公里。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和东莞市境内。设车站4座,分别为新塘站、中堂站、望牛墩站、望洪站,均为高架车站。
2.2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