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乌海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施工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 本招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2.本项目投资:114717元
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项目地点:乌海地区
5.工期:按合同约定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控制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备注
第四标段 114717
1 电子围网维修 114717
说明:
① 本拦标价包括建安费、调试费、拆除费、招标费以及除甲供材料费外的其它全部材料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的建(构)筑物的施工、材料的配制、配合安装施工、配合系统调试、配合整套启动等费用以及施工机具、劳务、材料、管理、利润、税费、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临时设施、防护措施、材料的装卸车及保管、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② 投标单位分项报价与总报价均不得超出此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工程概况:
第四标段
电子围网维修:金沙湾、千北变电站更换主机,维修警号装置,更换电子围栏合金线、承重杆、中间杆、电子围栏挂牌,维修红外探测器;巴音陶亥站安防系统两台主机及液晶键盘进行更换,加装接地系统,维修警号装置,更换电子围栏合金线、承重杆、中间杆、电子围栏挂牌。共更换主机4台,警号装置8套,电子围栏合金线3260米、承重杆50根、中间杆90根、电子围栏挂牌60个,红外探测器3套。
二、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年检合格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投标单位所投项目应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投标人。
4、近三年(2015年至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5、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第四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对本工程所派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该项目经理所负责工程的合同原件。投标人所提供项目经理需为2名(1名项目经理,1名备选项目经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每个工作日 8:30 至 18: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