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郊变110KV输电线路送出工程(鸿盛二电源)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泡石加筋电缆保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1.2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编号:HG-2017-1-495(0651-18020069)
1.4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内容:海泡石加筋电缆保护管
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相应货物的生产、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
5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需要)
7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17:00,